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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资 助 申 请 |
| 1、申请资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到所在地的区、县(市)科技局(或知识产权部门)或市知识
产权局办理申请。
2、申请资助须提供的材料。 
(1)发明专利申请省专项资金资助
A、国内发明专利:
a、浙江省国内发明专利申请费用资助申请表;
b、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复印件;
c、交费凭证(含实质审查费)复印件。
B、国外发明专利:
a、浙江省国外发明专利申请费用资助申请表;
b、受权证书复印件;
c、专利申请、代理费用结算凭证和发票。
(2)申请杭州市专项资金资助
A、专利资助:
a、杭州市国内专利申请费用资助申请表;
b、出示专利证书,提供复印件二份;
c、职务发明提供工商营业执照、事业法人登记证、社团登记证等有效证明复印件,非职
务发明出示发明人杭州市身份证或创业在杭州证明,提供复印件。
B、市以上(含市)专利试点或示范企业申请专利资金资助:
a、杭州市国内专利申请费用资助申请表;
b、出示试点或示范企业认定证明,提供复印件;
c、年度内授权专利清单;
d、出示相应的专利证书,提供复印件二份。
C、高新技术范畴的专利资助申请:
a、杭州市国内专利申请费用资助申请表;
b、出示市以上(含市)高新技术成果认定证书,提供复印件;
c、出示专利证书,提供复印件二份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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